一个城郊结合部孩子的性发展史(5)
上了大学后,虽然只是成教,但也进入了一个新圈子,老话说,钱是王八蛋,但是真好看。学校给分了宿舍,但是大家还是喜欢住在外面。有些同学家境好,单租一套房子,差的就合租。
我认识一个读本科的校友朋友,我称呼他为军哥,军哥,有钱,个子高,人也帅。所以除了交女友,还经常约网友,他告诉我,处女什么的最麻烦了。可以说他凡尔赛,但是确实符合他的状态。他在学校附近单独租了一套3居室。平时一起玩传奇,比较聊的来,所以不包夜的时候,会带我一起去他那住。一个月我在他那住1周,网吧2周,剩下几天是周末回家。
有钱人是不缺女人的。所以在他那隔三差五可以见到他不同的前女友和现女友,以及更多的网友。
那个年代,上网还是个比较时髦的事。他还给我一个6位数的111开头的QQ,后来我送给别人玩,被盗号了。
在他那帮女友+女网友们的眼里。我只是个趁吃趁喝的小马仔。我也不在意这些,毕竟我家在本市,吃喝不愁,零花钱虽不多,但是也满足上网所需。所以我趁吃趁喝也不惭愧。这属于兄弟感情好,你情我愿。并不是我一心占他便宜。而且有些时候我也是主动掏钱,次数少些而已。
他也会介绍他女友的闺蜜们给我(挡一挡女友的电灯泡),所以虽然我不主动交女友,他在主卧和正主嗨皮,我在次卧和女电灯泡大眼瞪小眼。很自然的,我们也会发生些什么。很多小说里面。这种大多会发生脱衣麻将什么的,然后开始多人。我们并没有遇到,大多是吃完饭,回到房子里,主卧门一关,洗漱一番开始大战,次卧的我们也是一样,有时候听听动静,私下比比谁的时间长。我们之间并不认为是男女朋友,纯属年轻人的青春冲动。不需要感情、也不需要责任。在学校遇到了,也就打个招呼,挥下手,回想起来,我并没有主动去约过这些电灯泡们。单独在超市遇到会给对方买瓶可乐或者小零食。19岁少女的青春,现在想想也还是很值得怀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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