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婚约可行吗】
试婚这一词早已不新鲜,虽为人们默认,但毕竟不符合法律规范。
而在结婚前,男女双方本着共同的自愿,约定好一年、两年、三年等时间,如果到时候双方都互相认可,再续签婚约,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是终身长期的,当然手续不用另办,继续一起生活即可。
而如果到时双方感到这场婚姻不十分满意,则解除婚约,这种打破终身制的方式可行吗?
首先的弊端就是不利于保障女性的权益,所以协议婚约期间约定不生育,似乎对女方更有利些。
有利之处是可避免很多的不幸婚姻,不幸的又不得不维持的婚姻,在家庭总数量中的比重大家都是有所感觉的。
如果男性不是以玩弄女性为目的,而是在婚约期间,实实在在的彼此相爱,那么这种分时婚约,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让每个人都可多拥有一些爱情经历。而且还会多一些异性知已。因为是讲好的分时婚约,双方都预见到分离的可能,所以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天。分手时也不会象普通离婚那样成为陌路人或仇人,仍然成为好朋友、好兄妹或红颜知已的可能性,都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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