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性主义女孩子的共偶经历
(摘自方刚著《换偶者:亲密关系研究》中的部分章节)
关于秀秀的故事,我们已经讲过很多了。
第四章,我们谈到了她成长过程中接受多元性价值观,反对性的传统观念的性脚本的建构;第五章,我们谈到了秀秀参与共偶的动机是出于对情人的爱;第十一章,我们还将谈到她在共偶情境中的“嫉妒”;其它章节中,秀秀也多次成为我们的分析对象。本章,我们从“女性自主权”的角度,来展开秀秀和她的情人“亲爱的”的关系。
秀秀受女性主义思想影响很深,是一个非常有社会性别意识的女孩子,她也承认自己是一个女性主义者。从参与共偶,到共偶中的每一次体验,秀秀都不自觉地从社会性别的视角进行分析。她并非简单地、机械地理解男性的权力,而是以更为开放的视角,来思考女性的“自主性”问题。
一,否认共偶中“被迫”了
秀秀是勤于对共偶情境进行社会性别分析的。Y是一个喜欢秀秀的情人的女孩子,并且愿意和他们一起玩3P。但秀秀的情人并不喜欢Y,所以做的时候有些勉强。秀秀这样观察并进行了社会性别分析:
亲爱的和Y做时,表情是痛苦的,我拍着他的背安慰他。从他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如果不愿意就不要做了。但是Y会很难过,Y的悲哀是注定的,但我愿意让她享受这片刻的欢乐。这是两难。Y的悲哀不是她自己的悲哀,也不是亲爱的不对。这是所有女人的悲哀,如果自然没有给女人一个好的身材和容貌,就算她的心地再善良,她的感情再真挚,也不被男人接受。格洛丽亚·斯泰纳姆说“事实上,只要还有其他群体没有得到解放,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得到解放。”我替Y喊冤,我替女人和所有的边缘人喊冤!
一次,一个参与到秀秀和情人共偶关系中的“单男”去接秀秀,秀秀这样写到:
“单男”见到我,说:你是今天早上从那个门里走出来的最漂亮的女孩。我笑笑,太假。他说,你说话好尖锐。听见男人说我漂亮,我会高兴,会羞涩。而后觉得悲哀,因为女人的年轻漂亮是最容易逝去的。再然后,我就有些厌恶,因为会觉得自己“不正经”,脑子里就浮现出影视剧里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一个恶俗的男人搂着一个妖艳的女人,说:小姐真漂亮。
我们可以看到,秀秀对于社会上的性别不平等是敏感和憎恶的。但是,在参与情人的共偶关系时,她并不认为是自己被“不平等”对待了。
秀秀的情人的“第一次共偶”,是失败的。当时,秀秀的情人希望和他的朋友D一起玩3P,让秀秀去勾引D:
D是个老实孩子,我在机场见到他的时候立即意识到这不是个适合勾引的对象。当时不理解亲爱的为什么选择这样一个人。不问为什么,为了完成亲爱的的心愿,我会去做,爱一个就要为他做些什么,不是吗?
晚上回去亲热之后,亲爱的突然说:“想被D操吗?”我心里是不想的吧,我不知道,我应该想的,因为这是早就计划好的,迟早要做的。可是当我真的要去做的时候,那感觉和之前规划想象时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了,想象中的新奇全没有了,都变成害怕担心。首先担心亲爱的,虽然是商量好的,还是怕他不高兴,怕他觉得我很轻易就会和别人怎样。我不停地问:“亲爱的,你想让我去吗?”亲爱的对我百般劝说:“说去吧,没关系,不会不高兴,我爱你你也爱我就行了,别的不重要。”我怀疑这一番话当时只是为了鼓励我去找D,而并非是真心的劝说。后来他也说,那是因为D丝毫威胁不到我们的关系。
其次,我不知道D会怎样看我。我不讨厌D也不喜欢他,只是觉得要完成一项任务。但我始终没有勇气,我害怕看到他鄙视的表情,害怕他甩手而走。我不是个随便的女孩儿,不是!但亲爱的告诉我说:“男人都是用下身思考的,他巴不得呢。”这话让我颇为震惊,我不太相信,特别是根据我对D的观察,他不是那样的人。但是此刻我感受到亲爱的很想看到发生些什么了,这种想要顺从他的意志的心态已经远远超过了对自己会面临尴尬的恐惧。我要求亲爱的把自己拉起来,他还穿衣送我出门,我感到自己在为他牺牲,他更在乎我,那一刻我是快乐的。
一墙之隔,走过去对我来说是这样容易又是那么艰难。神啊,我从没干过这样的事呀,以前貌似也没这么“开放”吧,哪来的力量呀,分明就是教唆犯罪嘛,呵呵。
在亲爱的的思想体系笼罩下,似乎什么都没有错。其实仔细想想,还是我自己有潜质吧,一直对道德规范甚是不解,不知道为什么多数人会那样反对少数人的选择,为什么我们只能用一种方式生活,不满于社会的压抑状态,渴望自由地被控制,加上在sm的想象中已经有太多被男人带着去见第三人的场景了,也似乎觉得这没有什么。总之,事情都是内外因共同决定的,是两人的合力促成了这件事吧。
在秀秀的这段描述中,我们看到了她的“被动”,甚至“勉强”,但是,正如她自己也注意到:“是两人的合力促成了这件事”。整个过程中,秀秀一直在强调爱的作用,强调自己是基于对情人的爱,而去做这一切的。去掉女性的自我欲望被压抑的成份,即使仅仅是为了爱的自我选择,也应该被理解为一种“赋权”。
秀秀去了D的房间,暗示D,D却明确拒绝和她亲昵。于是,秀秀哭了:
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就在那一瞬间眼泪流了下来,为什么呢。我现在使劲儿回忆当时的感觉,却只记得当时很冷很冷,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D一定觉得我是个坏女人,而我又怎么回去向亲爱的交代呢,因为在他的概念里男人是不会拒绝送上门的女人的,我怎么这么笨呢,送上门人家都不要啊,也真够可以的。没有人强迫我,亲爱的没有强迫我,亲爱的也希望我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快乐的,我知道,是我自己强迫自己。
“你别哭”,D说,“是我不好,我的生活一直都是这样平平静静的,每天看看书,我不想打破这种生活状态。”
亲爱的不放心我,过来接我,进来笑着说:“怎么样了”,好像很自然的样子,看见我在被子里眼泪汪汪的,说:“宝贝儿怎么了”,掀开被子看脱没脱衣服。我一看见亲爱的更加委屈了,脱口而出“我没完成任务”。后来想实在不该说这句话,让人觉得像是被强迫的一样。但是亲爱的没有怪我,还在安慰着我。我不记得怎么下的D的床,只记得重新躺回亲爱的的怀抱很温暖。他不断地安慰着她:“不怪你宝贝儿,我还像以前那样爱你,这是一个过程,我们不尝试怎么知道它是什么样的呢……没事的宝贝儿,不是你的问题,是他的问题……他不会觉得你不好,只会觉得我不好。”
“不要亲爱的,我不要让他觉得你不好。”我说。
亲爱的说:“这不是我们能控制的,希望不要失去一个朋友吧,不过也没办法,我们好好的就行了,明天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正常的相处吧。”
我擦干眼泪,想,真的可以吗,真的可以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吗?
秀秀说,转天三人交往时,“开始是假装正常,后来就是真的很正常了。连我自己都没有料到,这件事竟然能够这样很轻易地过去,这样一件大事呀!也是很多事情都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大’那样严重吧,也许很多事情都会像这样很快过去,不留痕迹。”事情过后半年,秀秀的情人和D的关系并没有受影响。
我曾和秀秀进一步讨论,那天晚上是否被情人强迫,还是自己也有意愿,秀秀说:“并不是说我们想做一件事就可以和任何人去做的,一定要有合适的人,很多时候是因人而为,而不是因事而为。我其实之前很肯定D不会做的,但亲爱的说D会,我就相信他了。那天晚上没有特别想去的欲望,又冷又累的。但后来被亲爱的撺掇得想去了,还是和他的鼓动有关的,也不能说我完全不想,只是没有太强烈的欲望,如果我实在不想,他怎么强迫我她都不会去的,我去了,而且并没有强迫,说明我还是有一点想的吧。”
这是秀秀第一次3P的尝试,后来渐渐经历多了,便不再有那样强的心理负担了。
秀秀的另一段床上活动的描述,以女性主义眼光看,女人仍然是“玩物”,但是秀秀做了不同的解读:
亲爱的来了,“单男”去开门,我听见他说,等你开苞呢。开苞,典型的男权话语,让我想起雏妓初夜的隆重仪式。
看他们的眼神,我好像立刻理解了盘里的菜肴被人们吃之前的感受,它一点也不沮丧,因为它知道人们在对它垂涎,并且希望大家分享它的美味,当它经过人的咀嚼和胃肠蠕动,它将在芳香的泥土里孕育新的生命。
他们一直在相互谦让,“你先来”,“不不,你先来”,几个回合之后,还是亲爱的先“开苞”了。这是必然的,“单男”在这里没有权利。接下来就是我变换姿势,并被拉过来拽过去。我看见“单男”的手抓住我的脚踝,那画面像极了屠夫抓住猪腿将它提起。在床上,人的动物性显现无疑,特别是两个雄性面对一个雌性的时候。这样比喻并不代表我不喜欢这样的场景,相反,我很喜欢被拽来拉去的感觉,这让我体验到游戏的快乐。
秀秀的表述提示我们:性别不平等符号的意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女性的自我选择权。即女性可以在共偶的性关系中选择“性别不平等”的符号角色实践,只要是她自愿的。
有人也许会说,秀秀是一个“受虐恋者”,对事物的理解会不一样。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所谈的个人选择权。
秀秀曾有这样一段精彩的论述:
我并不认为找男人和找女人的次数一样就意味着平等,平等从来就不可能仅用这种形式的东西来衡量。也不能以所谓的“强加”来判断,因为这种“强加”本来就是事先商量好的,如果当事人本来就喜欢这种“强加”呢,那到底是尊重她的意愿来实施这种“强加”是平等,还是违反她的意愿去营造一种貌似平等的氛围是真正的“平等”呢?有人可能会说,这种意愿是被塑造出来的,正是因为女人是父权文化的受害者才会喜欢这样,现在的任务就是要把她们从这种被压迫被玩弄的状态中解救出来呀。但是,这种“解救”是否成了一种新的压迫呢?从一种一元走向另一种一元,自由和多元已经被彻底遗忘,它比以往的压迫更可怕。
(第二、三节待续)